各县(市、区)工信局(工信科技局、工信商务局),泉州开发区科经局、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闽工信函服务〔2019〕229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应符合《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培育和扶持实施细则》(闽经信服务〔2017〕152号,简称《实施细则》,该文件可登陆省工信厅门户网站查阅下载)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对纳入市级生产性服务重点培育对象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材料要求。申报企业应按照《实施细则》编写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书及要求的相关附件,包括2017、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复印件(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一式3份,并按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三、材料初审。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条件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四、申报时间。2019年5月23日前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行文(一式2份)报送市工信局。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叶小青,电话:22382282,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A栋251室。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
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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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