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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23 11:02:01 AM


各县(市、区)工信(工信科技、工信商务)局、泉州开发区科经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为持续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有效支撑泉州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我局继续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实施市级重点技改项目,持续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择范围

(一)项目申报单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中的采矿业(门类B),制造业(门类C),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门类D)等行业。

(二)内资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外资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

二、项目选择原则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泉州市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

(二)项目应为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前期或在建项目, 项目已依据产业政策取得备案或核准的审批手续。

(三)项目应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扩建、迁建、改建等投资类型。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企业应提交材料

1.新增项目:《2020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2020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结转项目:2019年未全面投产的市重点技改项目,提交《汇总表》。

(二)县级工信部门应提交材料

1.审核并汇总填报《汇总表》;

2.推荐上报的正式文件。

(三)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须统一电脑打印填报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务必一致。

(四)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期和设备、技术及软件投资额,应与项目备案(核准)文件一致。  

(五)企业应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后,原则上不再接受项目补报、材料补件及材料更换。

四、项目申报程序

各县级工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做好项目入库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对项目进行核实并填写《汇总表》,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属项目实施企业由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市工信局直接申报,也可由各行业协会推荐后,按照属地原则递交各县级工信部门。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第一批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未能入库的项目,允许沿用第一批申报表格重新申报入库。

(二)请各县级工信部门在2020年4月24日前将辖区内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及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新建项目报送市工信局。

(三)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24日,登陆泉州市工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可下载本通知中的文件及相关附件。

 

联 系 人:蔡晓君     联系电话:28382809

电子信箱:22284742@163.com

 

附件:1.2020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2020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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