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截止至2020年7月10日
二、申报条件
(一)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二)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1、构建梯度培育体系。支持各地区、中央企业建立单项冠军储备库,将具备单项冠军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工作范围,建立梯度培育体系。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突出“补短板”。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需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对该类企业应优先推荐。
3、细分产品界定。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4、推荐上报名额。为充分发挥地方及中央企业把关作用,我们依据前四批遴选情况确定了地方推荐名额上限(见附件4),请各地按照名额推荐上报,中央企业推荐数量不超过2家。
5、申请材料类别。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填写《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单项冠军产品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2);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三、其他事项
1、材料要求。不要求企业提供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和本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纸质材料要与网上填报一致,打印一式两份,连同正式上报文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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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业部官网)